优秀企业家因何变巨贪 安明明等高管贪腐侦查纪实

作者:王缉宁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2017-04-26 08:45:00
分享

4 少付改制费用 侵占代管资产

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发现,评估机构评估国发公司增值的1000多万元部分被隐瞒下来,没参加林纸厂改制资产评估。安明明伙同他人,采取拖延入账时间、跳过改制时间点手段,将上述隐瞒巨款转移到国林公司。一审法院认定,安明明等5人持有股份的国林公司,购买改制林纸厂少付140多万元。

2009年,柳州市实施柳东大道延长线工程项目,需要拆迁林纸厂多栋宿舍楼。2010年1月,安明明隐瞒事实,以国林公司作为上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的主体,私下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并要求拆迁方将拆迁补偿款3000多万元,转入安明明控制的私营三鑫工贸公司账上。他用掉了2000万元,余下的1000多万元被司法机关扣押。

安明明领到拆迁补偿款后,便勒令职工限期搬家。此时,职工发现自己住了几十年的房子突然变成了安明明的“私产”,之后,便进行3年多的上访维权,工厂改制中的相关问题最终被“踢爆”。

一审法院认定,国林公司法人代表安明明,组织和实施了将受区林业厅委托管理的相关国有资产房屋(原林纸厂职工宿舍)产权,登记到该公司名下,非法占有代管国有资产,时值1244多万元。

5 专案组收网 5人被追刑责

经过艰难调查取证,2013年元旦过后,专案组掌握了充分证据。在疑犯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他们与安明明有了一次正面接触。

当时,专案组故意告诉安明明“案子很快就要结案了”。基于前三次调查的“无疾而终”,安听了非常高兴,他指了指放在办公室里的好酒,称结案后要用这些酒招待专案组。

2013年1月15日,专案组对安明明等5名疑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安明明这才如梦初醒,并对专案组负责人表示了“不满”:“你做人不厚道,要‘搞人’事先也不讲一声。”

当天,安明明的得力助手冼惠英一起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同样表现得相当镇定。她和安明明对手下称“三天就会回来的”。冼惠英到了讯问室,还写了3天的工作安排,委托办案人员转交。

安明明等5人接受讯问时,均拒绝交代。最后,莫浩锋慑于法律威严,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第二天,开始交代事情来龙去脉。之后,除安明明“零口供”外,其他人均供述在安明明授意下共同涉及的犯罪事实。

6 案外仍然有案 警方介入侦查

专案组还发现,安明明等人利用“阴阳评估”中高资产报告,将国林公司转让给印尼金光集团。而金光集团购入之后,一直不停在为公司还债,并为这一收购行为付出超8亿元。这当中,含安明明等人“个人借款”上百万元,还有不清楚用途的银行贷款。

此外,专案组还发现一笔500多万元的咨询费,由国发公司账上转到一家民营公司账上,再由金光集团派出的工作人员以现金方式提走。据了解,公安机关已接到报案,正介入前期调查。

上一页下一页

[1][2][3][4][5]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