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企业家因何变巨贪 安明明等高管贪腐侦查纪实

作者:王缉宁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2017-04-26 0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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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评估价差2.3亿 挪腾国家资产

“两份评估报告,一份被评估为9000万,另一份则被评估为负1.4亿元。负资产的报告用于买厂,正资产的用于卖厂。”随着柳州市审计局审计报告的出炉,这一阴一阳的评估结论,被审计部门揪住了“尾巴”——国发公司整体转让时,两次资产评估差异巨大,企业净资产差异达2.35亿余元。

原来,林纸厂改制为国发公司后,安明明担任法人代表,同时担任民营国林公司持股25%的国发公司的总经理。2006年5月和9月,国林公司分两次购买了国投公司持有的国发林公司全部股份。

2006年9月,国林公司将预收的印尼金光公司2000万元预付金,用于收购国投公司持有国发公司61.25%的股份,同时将国发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印尼金光公司。

在收购、转让过程中,安明明聘请两家评估机构对国发公司,在同一时点对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国发公司经广西起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净资产价值为2.31亿余元,评估值为9000多万。而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净资产为负1.4亿多元。这一报告被用于股权及债权挂牌交易。

审计报告还显示,2003年2月28日,林纸厂服务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国林公司、鹿寨县三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鑫公司)经“友好协商”后,签订《协议书》,约定服务公司将2273多万元资产连同“公司负债”、“年度利润”,一起转让给三鑫公司。

经审计调查,此协议签订未经任何部门审批,且当时民营国林公司尚未成立,转移资产未经评估、议价。而安明明是这3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服务公司为集体企业,国林公司、三鑫公司是民营企业。

其实,这纸协议是安明明“左手和右手签协议”,将其中769万多元,从国有企业处置到集体企业。这番一腾挪后,集体资产就变为私产。

这些资产包括经营性房产及配套设施资产5处、非经营性房产4处、车辆6台、猪场1家、阳和六座码头1个(含10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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