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企业家因何变巨贪 安明明等高管贪腐侦查纪实

作者:王缉宁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2017-04-26 0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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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侵占职工宿舍 成案件导火线

2006年,安明明及高管郭其辉等人,私自将未列入林纸厂改制评估的国有非生产性经营资产——12栋国有房产产权,变更成安明明为法定代表人的民营企业——鹿寨国林公司(以下简称国林公司)产权。

2009年,广西柳州汽车城建设,要拆迁原林纸厂部分楼房(含未列入2002年改制评估国有资产的190套国有房产)。经专案组调查,检察机关指控国林公司骗取3000多万拆迁补偿款,其中2000万用于该公司业务开支。

原林纸厂职工认为,厂领导侵吞12栋国有房产,侵害国家、集体和职工利益,于是自2010年以来原林纸厂职工不断有组织地赴邕进京上访,并造成柳州汽车城柳东大道延长线拖到2016年底才完工。

2011年6月22日,该厂300多职工向柳州市检察机关举报。2012年4月15日,检察机关成立专案组,进驻柳东新区。这也是在3个专案组没能查明安明明等人犯罪的情况下,第四个进驻调查的专案组。

专案组一行7人,在柳东新区办公室借了一间办公室,拉开查案的帷幕。

专案组召集职工代表进行多次座谈,接待来访478人次,制作笔录500余份,并几赴北京、上海、南宁等地,调取材料3000余页,文书档案1万多册。安明明等人涉嫌犯罪的线索一点点清晰起来。

国发公司中,林纸厂占25%的股份。2003年3月,林纸厂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国林公司,3次变更中,安明明均系法定代表人。

专案组调取了一大摞账册。其中,7本“不同寻常”的账本,引起办案人员注意。这7本账本中,找不到一张原始凭据,全为复印件。

通过进一步调查,专案组发现一个更加离奇的细节:一本1996年的账本,制单人为“黎庆锋”,其1998年进厂,却“穿越”到1996年,担任了账本制单人。事实上,1996年至2002年6月,林纸厂并没有生产经营活动。

接着,调查人员又有一个重大发现:财务人员陶智梅和莫浩锋,把应由国发公司承担的利息费用,转由林纸厂来承担的一份内容请示笺上,先由国发公司副总经理洗惠英签署“转呈安总批示”,尔后安明明在请示上签了“可”字。这份证据初步表明,安明明等人存在制作假账虚增成本,达到降低林纸厂净资产的目的。对此,专案组决定请求柳州市审计局进驻,对林纸厂改制前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

专案组发现,利用假账降低林纸厂净资产后,2003年2月26日,安明明指使财务人员挪用林纸厂258万元,作为安明明等10名股东入股民营国林公司的注册验资款进行验资。随后,国林公司付出很少的资金,便完成对林纸厂的改制,变成以安明明为大股东的民营股份制企业。

专案组由此弄清,林纸厂改制过程中,安明明指使他人在20天内伪造了7本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假账。这也成为检察机关指控安明明等人侵吞国有资产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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