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没单位或许也能缴存公积金了
灵活形式就业人员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 据广西日报新媒体报道,公积金的缴存问题一向是关系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7月7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广西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提及,灵活形式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公积金、或能帮“裸辞族”在工作空档期连续缴存公积金。
灵活形式就业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符合条件的个人,根据征求意见稿,也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使用公积金。比例最低不低于16%,最高不超过24%。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对自愿缴存公积金与在职缴存公积金的衔接问题作出规定。即自愿缴存者进入单位就业,且单位帮统一缴存公积金,可办理转移合并手续,转移合并后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管理。
业内人士认为,一些从单位“裸辞”(未找到下家辞职)、有几个月“工作空档期”的职工,可能会丧失贷款资格。而征求意见稿或能给这类职工提供一个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渠道。
据悉,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7年7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寄至:南宁市金湖路58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1312室(邮政编码:530028);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gxzfgjj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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