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孩子抚养权引争诉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何书俊 通讯员 韦宇宁)去年10月,市民覃先生与蒙女士协议离婚,儿子跟随女方。然而,为了让儿子拥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覃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儿子抚养权归属。最终,6月20日,在柳江区人民法院洛满法庭法官的调解下,蒙女士同意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给前夫。
2013年,覃先生和蒙女士登记结婚,次年便有了儿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二人婚后生活摩擦逐渐增多,夫妻感情日薄。2016年10月,双方协议离婚,解除夫妻关系。儿子由蒙女士抚养,跟随其生活。但蒙女士文化水平不高,又没有一技之长,只能靠打临时工艰难维持生计,并且居无定所。这样的日子让亟需营养的儿子身体健康每况愈下,接受良好的幼儿教育更是无从谈起。覃先生看到孩子受苦,心如刀绞,于是便找到蒙女士协商可否变更孩子抚养权到自己名下。但是屡次协商未果,遂酿成诉讼。
洛满法庭法官了解情况后,积极寻找案件的关键进行调解。法官向覃先生了解其目前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并分析孩子的成长情况,之后又与蒙女士谈心,询问她的经济状况和孩子现在的具体状况。对于没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蒙女士也心怀愧疚。
最后,法官对双方进行共同调解。在认真分析了覃、蒙双方各自的工作和生活之后,双方均认为孩子跟随覃先生生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最终,这起抚养权变更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最终和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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