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园条例论证:跳广场舞不能跟散步混在一起?

作者:黄静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2017-06-23 06:43:00
分享

有无必要对公园进行分区

如今,很多市民都会去公园跳广场舞,跳舞时使用音响播放音乐,音量很高,甚至影响和干扰到其他去公园游玩的市民。因此《条例(草案)》的第三十三条和三十四条是关于活动区域和活动噪音管理的规定,力求解决噪声等管理上的难题。

《条例(草案)》关于“噪声排放标准”中就提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公园内设置告示牌、公示该公园各个区域的噪声排放标准和禁止开展相关活动的时间”。“划分运动健身、文娱游乐等活动区域,并在公园的显著位置公示”。

这些规定合理吗?有没有实际操作性?在专家论证会上,专家们发出了不同的意见。

规划设计方面的专家提出,对于划分活动区域,这个实施起来有些困难,并且没有必要。“公园本来就是一个开放型的场所,活动区域划分没有必要,不需要做硬性的要求。”不过,规划设计专家建议,可以设置相应的牌子,按照功能完善相关标识,但是没有必要细化为“运动健身、文娱游乐等活动区域”。

很多人说,划分活动区域是为了让休闲区和娱乐区区分开来,怕跳广场舞的市民播放音乐,影响到其他的市民,甚至开展的一些歌舞类活动产生噪音。广西大学林学院教授王凌晖就建议,既然《条例(草案)》中提到公示公园各个区域的噪声排放标准,那么,在具体实施上,就可以在公园各个区域安装噪声检测装置的显示屏,实时显示当前噪音指数。

是否需要将道路两侧、河道两侧绿地划入公园

论证会上,大家对于《条例(草案)》第九条中“公园专项规划编制原则及要求”中的公园建设总量和规模进行了讨论。其中“城市道路两侧、河道两侧,有条件的应当结合周边环境建设公园”。也就是说,要把这些绿地纳入公园管理范畴。

养宠物的市民都知道,公园是禁止宠物进入的,所以平时很多市民只能带着宠物在小区或者河边江边散步。为此,有专家提出,如果这些纳入了公园管理的范畴的话,那么很多绿地区域都会受到限制。“比如说邕江边,以前可以供市民带着宠物去玩,但是纳入公园绿地的管理,这一部分市民就会受到影响。”这名专家说,一旦将道路两侧绿地和河道两侧绿地纳入公园管理之后,工程会很庞大,操作起来可能会遇到一些难题。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