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售房 开一张卖房证明竟被收取万元"业务费"

作者:黄远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2017-04-27 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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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张卖房证明竟被收取万元“业务费”

公司回应称按规定收费,合情合理 律师认为该费用不合规定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黄远来

“卖房时到原公司开具证明费,竟然被收取1万元业务费,不给钱则不给开。”近日,网友“wrj1952”在红豆社区柳州论坛发帖反映称,去年他欲出售名下位于鹿寨县鹿寨镇力生尚城小区的一套集资房,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时,被要求到原所在公司开具相关证明,不过公司却收了他1万元的“业务费”,这让他觉得十分不合理。

1 开具房产证明被收取万元“业务费”

4月24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发帖网友韦先生。韦介绍,他是鹿寨县力生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力生公司)的退休职工,2002年他购买了位于力生尚城小区内的单位全额集资房,并获得了土地证和房产证。

2016年3月韦欲将此处房产出售,到鹿寨县房管所办理业务时,被要求提供单位同意该房产上市销售的证明。于是韦找到力生公司改制后的公司法人代表丁先生开具了相关证明。不过,在此次交易中,由于买方原因,房产并未成交。

2016年5月,又有另外一名买家欲购买韦的房产。在办理手续时,被房管部门要求重新开具相关证明。不过这次韦再去找丁开证明时,竟被要求交一万元的“业务费”,不交钱则不给开。

韦说,开个证明竟然要收一万元,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但是由于韦已经和买家签订售房合同,如果不能顺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韦要支付给买家2万元违约金。万般无奈下,韦最后只能向丁支付了万元的“业务费”。

韦称,当年力生公司与集资建房职工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根本没有涉及到收费问题,只是规定满五年才能出售房产,出售时必须在公司内部书面公示,公司内部员工优先购买,若公司内部无人购买,方可对外出售。

韦称,在他之前,原公司还有4名员工也出售了房产,但是都并未被收取1分钱的费用。这笔强加给他的一万元“业务费”,他认为十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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