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揭露网络谣言背后真相 这些人制谣传谣动机多

作者:彭宁莉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2017-04-24 1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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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男子报复泄愤 编造地震谣言

[ 案例 ]

2013年4月25日,南宁市金陵派出所接到反馈,称金陵镇一李姓男子在QQ空间发布一条虚假信息:“据南宁新闻报道,12时在西乡塘区科园大道心圩派出所发生99级特大地震,现心圩派出所已成一片废墟……五十名民警和四条不知名警犬已当场必(毙)命,可里面放着的一辆助力车尽(竟)然没事,真是奇迹啊!”派出所民警赶到李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17岁的李某承认,这条信息完全是他凭空编造出来的。因发布虚假地震信息,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李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李某自称,他这样做,一是报复,二是觉得好玩,“3月31日,我因盗窃电动车被心圩派出所治安拘留15天,他们还把我的燃油助力车扣了,为此我一直记恨他们,想报复。正好昨晚上网时无聊,想到最近国内发生大地震,就把这些事合在一起编出这条信息”。

[ 民警分析 ]

有相当一部分制谣者,因为去一些部门办事受阻受气,为报复某单位或个人,就把经历添油加醋地发到网上;还有一种是对社会不满,于是断章取义发布不实信息,以此作为其渲泄压力的一种方式。例如,看到警方执法就只截取当中制服嫌疑人的一段发上网,说是警察打人;看政府出台规定要求电动车上牌,他们就说“交警要圈钱了”。

4 利用网友爱心 谋求个人私利

[ 案例 ]

2015年9月12日,一条网传信息称“南宁市某小学一名8岁男生放学后失联,在南宁经开区金凯星光路口被3个人抱上一面包车,至今未找到。如大家发现可疑线索,请联系其妈妈。”网友看到后,都认为孩子被人贩子当街抱走,纷纷转发。然而两天后,南宁市江南警方发布通报称孩子已找到,并确认事发时孩子是被生母带走,并非人贩子抢小孩。原来这是一场家庭纠纷。

对于发布该信息的网民,警方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调查,该网民是孩子的养母,她明知孩子被生母抱走却不说明,发帖是为了让网友给她提供线索,最终达到找到孩子的目的。

[ 民警分析 ]

当事人利用网友的爱心,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以求关注及转发,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样做不仅伤害了广大网友的爱心,还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这种行为同样是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警方可以依法处理。

5 出于好心提醒 善意传播谣言

[ 案例 ]

今年4月12日上午,有群众向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刘圩派出所报案称,4月11日晚7时许,青秀区某学校门前发生一起驾驶面包车的外来人员涉嫌诱拐、抢夺学生事件,当事学生反抗后得以逃脱。后来,青秀警方发布通报称:经调查发现,在当事人所称的事发时段,并没有其描述的情况发生。

[ 民警分析 ]

对于此类出于善意传谣的人员,警方也很无奈。这些人员尤其以老年人为主力,他们出于好心传播一些如“替家中病儿求捐款”“某处有人抢小孩”的信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都是采取“转了再说”的处理方式。这无形中可能会成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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