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生态优先绿色转型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基础上,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以高标准严要求助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8月3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广西南宁召开,通报近期工作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常盛介绍道,核技术利用的发展深刻影响着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是优先发展的重要产业方向。目前,核技术广泛应用于广西工业、农业、医疗、科教等领域,近几年,广西核技术利用单位数量持续增长,年均增长率约10%。截至2024年8月30日,全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共2901家,密封放射源2651枚,射线装置6273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核技术对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持续优化核技术利用领域的营商环境。
安全是核技术利用发展的生命线,国家对核技术利用实行许可管理制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过严格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把好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入口关;通过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把好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运行关。全区没有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连续7年保持了“零事故”的良好势头,有效保障了行业安全发展。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手续,将“量大面广”且风险小的核技术利用项目审批事权下放地市,目前由市级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数量占全区总数的87.2%。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将核技术利用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60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的30个工作日、辐射安全许可证的20个工作日都压缩到5个工作日,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实现当场办结。此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过清单化管理,实现了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的目标。这些举措有效提高了服务效率,为相关单位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促进了行业发展,提升了行业活力。
在严格监管的同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指导帮扶,建立以帮扶为主的监管模式。在项目规划阶段靠前服务,指导项目选址,指导企业落实环保措施和编制环评文件,帮助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将帮扶同日常监管融合,在监督检查中既查问题,也帮整改,既宣传法律法规要求与核安全文化,也指导相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核技术利用单位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低风险单位做到无事不扰,让相关单位专心生产经营。取消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及考核的收费,惠及全区辐射工作人员2.5万人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中国日报社广西记者站 石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