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1月22日在南宁召开,会期四天半。
日前召开的十三届自治区政协第十四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于1月21日在南宁召开,会期四天半。(中国日报社广西记者站 石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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