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荣誉

广西桂林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荣誉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3-05-06 10:46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5月4日,“奋进新征程•桂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闻发布会在桂林召开,对外正式宣布桂林市、兴安县、桂林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三个单位获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崇高荣誉,此次授荣是对桂林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充分认可。4月14日,国家民委和中央电视台在北京举办了“团结奋进新时代——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授牌活动”,桂林市作为全国24个代表之一,在北京参加了现场授荣仪式。受周家斌书记、李楚市长委托,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蒋育亮同志赴京参加活动并代表桂林市领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荣誉牌匾。5月3日晚8点黄金时段,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了授牌活动专题节目。

据介绍,桂林市深度挖掘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见证。桂林市编纂出版了《红军长征与桂北少数民族》系列丛书,积极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广西卷·桂林篇》编撰工作;努力挖掘提升一批以甑皮岩、灵渠、摩崖石刻和山水诗文、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等为代表的,辨识度高、传播力强,有历史深度、有深远格局,象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义的历史文化符号和标识。

桂林市先后建成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灵渠博物院、桂海碑林博物馆、桂林非物质文化传承中心等一大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在吸收融合各民族文化精华基础上,推出《印象刘三姐》《破阵曲》《马前泼水》《桂林有戏》《桂林千古情》《新编刘三姐》等一大批民族文化精品力作,民族戏剧创作两次摘获中国戏剧梅花奖;累计申报市级以上非遗200余项,瑶族服饰、瑶族油茶习俗等6项入选国家非遗。

桂林全市累计建成同心文化广场120个,壮族“三月三”、瑶族“盘王节”、侗族“祭萨节”、苗族“大端午苗歌节”等特色民族活动异彩纷呈。全市累计涌现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5个、模范个人26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47个,模范个人202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4个,教育基地4个。

桂林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动融入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大力实施“三项计划”,探索完善“旅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四个结合’新模式,培育了象山景区、灵渠景区、七星景区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不断促进桂林旅游优质供给更加丰富、各族群众交往更加密切。此外,全市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设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3个、联络站79个、社区民族之家76个,推出就业、就学、医疗、社保等便民举措20余条,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由管理型转变成服务型、引导型。

如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已成为桂林民族团结的真实写照。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把山水和美的桂林建设成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舞台,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力量。(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 石睿鹏)

 

【责任编辑:舒靓】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