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周珂 通讯员 邓铁军
3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广西检察机关的做法和案例被6次提及,展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广西检察力量”。
以理想信念锻造检察铁军
【读报告】
“‘全国模范检察官’王朝阳、蒋春尧、曹艳群等66名检察人员为党和人民献出宝贵生命,激励我们不断奋斗前行。”
【看广西】
曹艳群生前任桂林市资源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21年12月15日,因过度劳累突发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6岁。扎根基层13年,曹艳群始终以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恪守法治信仰、维护司法公正的职业本色,为党和人民的检察事业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今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在南宁召开追授曹艳群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曹艳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公益诉讼守护美丽中国
【读报告】
“万峰湖、南四湖水域连接多省,上下游、左右岸治理不一,污染多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四级检察院合力,助推地方政府联手共治,再现一湖碧水。”
【看广西】
万峰湖地处广西、云南、贵州三省(区)结合部,是“珠三角”经济区的重要水源。
2019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万峰湖生态环境受损案件线索决定直接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立案程序,抽调广西、云南、贵州三省(区)检察机关47名公益诉讼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以一体化办案模式,集中开展线索摸排、调查取证、制发检察建议等工作。如今美丽的万峰湖流域正在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映照。广西检察机关参与办理万峰湖专案贡献突出,7名办案人员分别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和受到嘉奖。
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读报告】
“深化双边多边检察国际合作,依托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以及中国—东盟成员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平台,在参与全球治理中展现中国检察担当,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看广西】
2015年11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成功承办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广西建成并运行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涉东盟司法事务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先后承办东盟国家检察官研修班7期,组织4批检察业务专家赴缅甸、柬埔寨等国家检察机关开展业务交流,并在第三次全国检察外事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服务海洋强国战略
【读报告】
“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山东、广西、海南等地检察机关办理海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4562件,服务海洋强国战略。”
【看广西】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向海经济发展和海洋强区建设,2018年以来共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3件,工作成效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检察机关“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总结会上作经验交流。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整治污水直排污染红树林生存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和督促保护近危红树林品种生存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分别入选最高检“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重罚恶意损害公益违法犯罪
【读报告】
“恶意损害公益必须惩罚性赔偿。安徽、广西、重庆、陕西等地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积极适用该制度,让以身试法者承担重罚,警示潜在违法犯罪。”
【看广西】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民法典,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根据侵害公益具体情况,在提出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的同时,提出数倍于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请求,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如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办理的赵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获法院判决支持十倍于销售价款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98.22万元,该系列案获评当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以司法保护助力创新发展
【读报告】
“29个省级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一体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
【看广西】
2022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与自治区工商联等部门会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工作办法》《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导灵山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等部门联合督办的邓某元侵犯著作权案,入选全国扫黄打非办“护苗2021”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和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等部门评选的2022年全国青少年版权保护典型案例。
(周珂 邓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