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广西示范人民法庭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推进会在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出席会议并传达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批示,要求全区法院持续深化广西示范人民法庭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
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来宾市委常委、副市长龚铮铮出席会议并致辞。会上,来宾市、柳州市中院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都安县法院地苏法庭介绍有关经验,金牌调解员代表陶维良、金牌调解能手黄冠婕作经验介绍。
会上,高院领导及来宾市有关领导为第一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进行了授牌,表彰了“金牌调解员”和“金牌调解能手”。座谈会后,全体参会人员参观了金秀县头排法庭、桐木法庭及相关联动地点。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金秀县法院,各中、基层法院设分会场。高院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各中院院长、设区市中院民一庭庭长,第一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庭长代表,金牌调解员和金牌调解能手代表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基层法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