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将于5月11日至13日在南宁举行,会议议程14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
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宋震寰介绍,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包括审议关于202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202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初次审议自治区本级地方性法规两项,分别为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和 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再次审议4项,分别为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草案)、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和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如无原则性分歧意见,建议交付表决;审议设区的市法规两项,分别为《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崇左市经营性露天烧烤管理规定》。
“会议即将审议的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草案,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代表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 宋震寰介绍,2021年,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共同愿景之一,作出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策部署,这是全区各族人民努力践行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的重要举措。
会议即将再次审议的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草案,是科技创新领域“1+N”系列立法的基础性法规,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安排,开展科技创新领域“1+N”系列立法,引领推动全区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立法的责任担当。条例草案经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会议初审后,公开征求民众、专家、部门等各方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形成了草案修改稿。草案修改稿坚持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法治统一,贯彻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及时将国家法律修改要义体现到地方立法中,促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制度设计,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改革开放,激发科技创新主体活力,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制度支撑;注重系统观念,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统筹衔接。草案修改稿在产业创新、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保障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即将初审的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是以法治方式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具体实践,更是一体推进法治广西、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为推动全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健全红色资源法规制度,今年3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启动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立法工作,成立了立法工作专班,组织起草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立足全区丰富红色资源,坚持党的领导,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加强传承弘扬,对全区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