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 (记者/龚文颖 陈贻泽)3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小组会议,分组审议各项决议草案。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广西代表团团长刘宁,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广西代表团副团长蓝天立,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鹿心社,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武,自治区政协主席、广西代表团副团长孙大伟等参加所在组审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六个决议草案。
房灵敏、蔡丽新、周异决、王跃飞、卢献匾、李康、黄世勇、黄海龙、崔智友等代表参加所在组审议。茅仲华列席会议。
(记者/龚文颖 陈贻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