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获中央下达海洋生态修复资金7.5亿元

(记者/唐广生 周红梅 通讯员/周青云 实习生/方江灵)日前,广西获中央提前下达2022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7.5亿元。其中,2.5亿元开展北海市红树林造林、修复,珊瑚礁生态修复;2.5亿元用于防城港市海堤生态化改造、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2.5亿元开展钦州市海岸带整治修复、海岛和沙滩的修复等。

广西获中央下达海洋生态修复资金7.5亿元

来源: 广西日报
2021-12-02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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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 周红梅 通讯员/周青云 实习生/方江灵)日前,广西获中央提前下达2022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7.5亿元。这是继2020年广西获得中央下达该项资金3.72亿元后的最大一笔,据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数据显示,资金量及入选项目数均居全国首位。

据介绍,中央下达海洋生态修复资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等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广西治理好北部湾海域环境、促进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进一步优化、提升近海生态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提高海岸带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广西积极探索建立了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储备库,保障储备项目源源不断进入中央储备库。沿海三市申报材料扎实,在竞争性立项中不断获得高分,为再次争取中央资金做好了铺垫。

据了解,广西共获2022年国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9亿元。资金分两次下达,第一批下达资金7.5亿元,用于广西沿海三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并支持开展直排海污染源治理以及海岛海域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治理,促进海洋生态功能恢复和提升。其中,2.5亿元开展北海市红树林造林、修复,珊瑚礁生态修复;2.5亿元用于防城港市海堤生态化改造、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2.5亿元开展钦州市海岸带整治修复、海岛和沙滩的修复等。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海洋局、自治区财政厅要求,沿海三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扎实推动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符合目标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记者/唐广生 周红梅 通讯员/周青云 实习生/方江灵)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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