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记者/蒋秋)9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听取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黄海龙作关于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茅仲华作全区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来源: 广西日报
2021-10-0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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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 (记者/蒋秋)9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作关于推动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今年1—8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8%,增速在全国排名比去年同期提升14位;产业集群产业链发展呈现新优势,实施补链强链延链项目500多个,打造了10个千亿元产业。

会议听取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黄海龙作关于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茅仲华作全区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会议听取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法、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等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和审查报告,听取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部分议案审议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关于自治区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情况报告,关于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报告,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报告。会议听取关于南宁市献血条例、北海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防城港市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的书面说明和审查情况报告。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钦、张秀隆、赵乐秦、杨静华、刘有明,秘书长王革冰出席会议。

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部分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记者/蒋秋)

【责任编辑: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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