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闭会

(记者/蒋秋)5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南宁闭会。会议经过表决,任命戴红兵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林金文为自治区司法厅厅长、陶洪新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义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闭会

来源:广西日报    2021-05-2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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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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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 (记者/蒋秋)5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南宁闭会。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中医药条例、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关于修改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自治区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批准了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南宁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防城港市小广告发布管理条例、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百色市旧石器时代遗址保护条例、恭城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巴马瑶族自治县长寿资源保护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4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

会议经过表决,任命戴红兵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林金文为自治区司法厅厅长、陶洪新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义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

完成各项议程后,鹿心社作了讲话。他要求,自治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上来,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研讨,扎实开展宣讲宣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抓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不辜负总书记的关怀和厚爱。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核心要义,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深刻理解把握“四个突出特点”和“四个新”总要求,把握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立足重点领域加强立法,针对重点工作加强监督,聚焦重点问题加强调研,围绕换届选举依法履职,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要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找准人大履职切入点,对标对表、紧压责任,及时调整和增加重点工作项目,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人大工作中落细落实,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人大力量。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张晓钦、张秀隆、赵乐秦、卢献匾、杨静华、刘有明,秘书长王革冰出席会议。

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房灵敏、自治区副主席蔡丽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茅仲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5月25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十五次、八十六次主任会议,听取各项报告、法规案和人事任免事项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交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期间,组织召开列席第二十三次常委会会议的在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记者/蒋秋)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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