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下,桂林永福县以罗锦镇崇山村古民居为核心,着力打造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格局,全力创建自治区级崇山村田园综合体,将崇山村打造成为集生态旅游、文化展示、休闲度假、科普教育、康养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为一体的文化旅游胜地,促进群众增收。
实行土地流转,盘活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崇山村党总支部从实际出发,坚持“政府引导、村级主体”原则,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统一规划选址建设新村,重点将古村落核心区住户搬迁到新村,使古民居区域空闲下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统一进行保护、修缮、开发和利用,将古村落这一资源活化利用。
探索成立“农旅公司”,实现农旅高度融合。农旅公司组织村民将房屋、土地、农作物等作为资产与招商公司合作成立第三方运营主体对古民居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维护修缮和旅游开发。招商公司出资对崇山古民居保护和旅游开发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包装宣传等;农旅公司代表全体村民的利益,提供组织用工、协助管理、理顺周边关系等有偿服务;崇山村民委员会为公司经营提供保障,在农旅公司开展经营业务出现矛盾纠纷时及时调处化解;逐步形成“以旅兴农、以农促旅”的农旅结合新模式。
组建“乡村振兴理事会”,推动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生态。通过发挥理事会连心桥、黏合剂作用,召集村民开会讨论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入股农旅公司;激励农户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等,实现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愿望。自理事会成立后,在古村落宅基地制度改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村民权益、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不断推动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生态。
实现“六变”美好愿景,助力村民增收。崇山村通过有序搬迁,统筹利用闲置的古民居和土地,逐步实现农民变员工、农民变股东、农村变乐园、农村变景区、农业变富业、农业变实业的“六变”产业愿景,将崇山村古民居打造成集康养、新农村建设、古村落保护、田园风光的特色村落。(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