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一男子在从北京西开往南宁的Z28次列车上踢踹列车员与乘警,被铁路警方行政拘留17天。
1时40分许,列车运行在石家庄至郑州区间, 乘警接列车工作人员报告: 7号车厢有旅客醉酒闹事,请乘警前往处置。赶到现场后发现一男性旅客正一身酒气在车厢内喊道:“我喝了,我醉了......你是不是找死......”,突然向列车员腹部踢踹,乘警与列车员立即用约束带将其控制并带至餐车。
严某试图脚踢乘警
到达餐车后,该男子仍然大喊大叫,并踢打多名列车员,面对乘警多次警告,男子大声叫嚣“你是不是找死”,转向乘警腹部踢踹。乘警迅速将其制服,7时50分,列车到达武昌站,乘警将严某移交武昌站派出所,以其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与寻衅滋事被铁路警方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六日和十一日的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七日的处罚。
严某被移交武昌站派出所
经查,该男子姓严,当日乘Z285次列车回武昌老家,乘车无聊之下独自饮酒,之后在卧铺车厢大声打视频电话并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并攻击乘务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公民应当积极配合。对于阻碍、妨害民警正常执行职务的,警方将依法予以严惩。(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