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桂林市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市委书记赵乐秦到会领取牌匾并接受表彰。由此,桂林市正式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桂林市委书记赵乐秦赴京参加大会)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最高奖项,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最高荣誉。桂林此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同时还获得了5个全国文明村镇、5个全国文明单位、3个全国文明校园、2个全国文明家庭和1个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次日,桂林市举行桂林市文明精神传递活动。赵乐秦将“全国文明城市”牌匾传递到临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手中。随后,文明精神传递活动先后在临桂、秀峰、灵川、叠彩、七星、象山、雁山等区县开展。
(桂林市举行桂林市文明精神传递活动)
近年来,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的共同努力和全市上下的不懈奋斗,桂林各类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高举旗帜、凝心聚力,以文化人、以德育人,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赵乐秦指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历程中,桂林始终坚持“创城为民、创城靠民、创城惠民”理念,立足民生抓创建、为民解忧促创建,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推出创城“金点子”活动,建立创城包联机制,开展城市改造提升九大攻坚行动,解决了一大批城市建设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一系列惠民举措获得市民广泛点赞。(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