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2020年度自贸试验区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绩效考评,对强化自贸试验区建设创新争优考核、及时申报自贸试验区临时性重大工作提出具体考评标准。
《通知》指出,自治区绩效办将于2020年1月上旬开展年终核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试点任务、制度创新、向自贸试验区倾斜要素资源、创新示范项目建设等作为重点核验内容。自治区自贸办按照既定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严格考核评分,要切实考出实绩、考出干劲,全面真实反映各单位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的工作成效。
《通知》就强化自贸试验区建设创新争优考核提出七方面19项具体指标。按照《2020 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绩效考评创先争优考核细则》,以正向激励为主,围绕制度创新、经验推广、争取上级支持、承担创新示范项目建设、向自贸试验区倾斜资源要素等方面强化自贸试验区建设创新争优考核。同时,对自贸试验区建设中履职不力、发生重大负面影响事件(问题)、试点任务完成率过低等,严格执行负面减分。申报方式、时间和要求与综合绩效考评创新争优考核一致,不重复申报。
《通知》还指出,各单位要及时申报自贸试验区临时性重大工作。凡属于自贸试验区建设重大工作,且年初未纳入绩效目标的,以及《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2020 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桂自贸指发〔2020〕12 号)所规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各相关单位在收到本通知的1 个月内及时申请作为自贸试验区建设临时性重大工作纳入考核,各相关单位可在绩效管理云平台上直接申报。
《通知》强调,自治区将按照《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将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的情况纳入绩效管理”的规定,持续强化自贸试验区建设绩效考评工作。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自贸试验区的决策部署,举全区之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自贸试验区。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完成国家《总体方案》规定的改革试点任务。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要求,紧扣面向东盟合作、陆海新通道、沿边开放三大特色,积极开展差异化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改革案例。主动向自贸试验区建设倾斜人才、资金、技术、土地等各类资源,加快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自贸试验区集聚。(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