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桂林市召开社会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修祥,向大家通报2020年以来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公布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拍摄:张翠和)
截止5月31日,桂林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20266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07亿元,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达26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3元,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达每人每月达43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9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了社会救助工作难度。今年1月至5月,桂林共发放临时救助金927万元(实物折价5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2883人次。目前桂林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436元(含1436元) 以下,市区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744元(含7744元)以下。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提请桂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统一提高桂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后标准确定,根据桂林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参照自治区其他城市的低保标准,桂林市城市低保标准为75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为5300元/年•人。提标后的城乡低保标准执行时间从2020年6月1日起开始。
下一步,桂林市民政局将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继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强化督查检查,对于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严重偏差、不作为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并抄送同级纪检部门。
(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