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健康码转码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为满足我区当前防范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复工复产复学的需要,分级分类进行人员管控,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广西健康码转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疫情防控机构要高度重视广西健康码转码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统一登记、管理本辖区内的广西健康码工作人员,明确广西健康码区划管理员、网格管理员、采集员等各类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职责;要加强业务培训,层层组织学习《广西健康码定码和转码规则》(详见附件1),确保相关工作人员认识到位、学习到位,形成级级有人员、事事有响应、件件有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广西健康码转码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疫情防控机构要规范广西健康码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红码、黄码、绿码核查和转码,转码异常处理,投诉处理,咨询解答等工作机制,建立广西健康码用户受理渠道,及时公布12345政府热线等本级健康码用户受理咨询电话和现场受理地点、时间,及时处理用户使用健康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广西健康码区划管理员要在本级疫情防控工作机构领导下,总负责本辖区内广西健康码转码工作。
三、因地制宜完善管理
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本辖区内特殊人员、特殊情形的转码工作,因地制宜制定特殊人员、特殊情形的转码规则,完善本辖区广西健康码应用和管理机制。对执行紧急公务人员、边境口岸的边民货运人员等特殊人员由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规定,结合实际,完善本地健康码管理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调整红码、黄码、绿码在本地的管控方式。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请各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于2020年4月2日前将本辖区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广西健康码工作负责人、区划管理员、网络管理员、采集员(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职务、手机号码)和群众咨询电话、现场受理地点等信息(详见附件2),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电子邮箱sjzl@gxi.gov.cn。
(三)请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工作进展情况、应用成效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书升,16677207415;农璧源,18977142208;凌 婧,18077206518;李元廷,1807778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