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3日上午,柳州贸促会出具广西第一份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为柳州振锌五矿化工有限公司止损1000万。
柳州振锌五矿化工有限公司为日本川津产业株式会社公司的供货商,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向境外客户交付产品。如不能及时提供无法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证明,企业不仅要承担直接合同损失,还有可能会因导致对方生产线停产造成约1000万人民币的损失被追偿,商誉受到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为此,企业向市贸促会紧急求助,希望能为其无法履行合同的原因提供证明,降低损失。

柳州贸促会收到企业申请后,立即通过网络对文件进行初审,在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指导下,成功为企业出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该份证明为广西第一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