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为献血者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览公园、旅游景区以及公立医院门诊诊查等方面提供便利或优惠。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无偿献血工作,保障全区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及血液安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着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全区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作用,进一步调整完善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管理体系。认真落实无偿献血者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政策,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为献血者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览公园、旅游景区以及公立医院门诊诊查等方面提供便利或优惠,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献血者、关爱献血者的良好氛围,提升公民献血的积极性。
同时,全面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血站服务水平。加强血站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各地要将血站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医疗服务需求和采供血服务能力。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合理规划布局固定采血点(室)、流动采血点和储血点等采供血网点,综合考虑交通、人流量等因素,规划设置固定采血点(室)。今年,力争医疗临床用血量达到120万毫升以上的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采血点(室)。
《意见》还明确,要进一步完善自体输血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建立全区统一的全血和成分血的血液价格和医疗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明确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标准,推进医院用血及异地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
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优质便捷的献血服务新模式。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血液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完善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流程,全面推进血站信息公开,加强血液舆情监测,增进社会信任,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