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纪委监委通报,1月至11月,该市共立案2660件,党纪政务处分2275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27人,立案数、处分人数排在全区前列。
“数据彰显决心力度。”桂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吕洪安表示,这些数字彰显了桂林市委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市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
精准有力惩治
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今年以来,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集中查处文教卫系统195人、政法系统283人、农林系统149人等一批窝案、串案、系列案,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凸显——
1月18日,桂林市物价局原局长刘红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从2月起,桂林公路管理局原副局长粟卫国,资源县交通局原局长张仕勇、县住建局原局长易春林,全州县交通局原局长曹海年、县住建局原局长蒋炜等51名交通、住建系统干部先后被立案审查,在系统内形成震慑;
从4月中旬起至5月初,桂林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彭卫国、杨胜男,原执行局局长李斌、立案一庭副庭长李国龙等先后被查处;
自5月起,桂林市第五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唐维凯,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钱畅、副院长刘桂勇及器械科科长林涛,市妇女儿童医院原院长唐振祥、副院长蒋庆安等先后被查,在行业内形成震慑。
从7月起,该市纪委监委承接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办理案件,立案查处自治区发改委规划处原处长邓海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副处长钱辉、基建办原主任陈瑞瑾,梧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梁志伟、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廖克东、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原主任朱钢,防城港市纪委原副书记姚佩衡,崇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吕文等违纪违法案件,在区内外引起反响。
“不敢腐是不能腐、不想腐的前提,没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很可能会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实效。”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在全市形成强大震慑,才能强化不敢和知止氛围。
深化以案促改
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这次通报的几起案例都发生在我们身边,都是熟面孔,对我震动很大。我们要引以为戒,不断增强纪法意识,避免越雷池、踩地雷,沦为‘案中人’。”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党员干部在参加本单位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后深有感触地表示。
针对近年来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生的违纪案件,该局利用党组会、警示教育会及支部会形式通报案件,开展交流讨论,深刻剖析案件发生原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这是桂林市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一个场景,也是推进不想腐的重要举措。该市规定,凡查结的案发地区、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在本县本部门本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这已经成为“规定动作”。
今年以来,全市共责令县(市、区)、有关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07次、警示教育会890场、案件通报会635场,引起强烈震动。在警示教育和政策感召下,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有527人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或主动投案,上缴违纪所得7127.82万元。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对近年来281名处分影响期满的干部及时回访,对及时改正、表现良好的党员干部主动与组织部门沟通,提出使用意见,营造“改了就是好同志”的良好氛围。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共对67人按照程序予以容错纠错,为某县委主要领导等一批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推动形成崇尚实干、敢于担当的良好局面。《中国纪检监察报》对桂林市建立正面激励机制进行了深度采访报道。
坚持以案促建
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机制制度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既抓建章立制,又抓制度执行,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年初,桂林市纪委监委提出工作要求。
今年以来,该市一批制度相继出台——
《关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意见(试行)》,构建政治生态建设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
《桂林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工作办法》,探索建立“10+2”监督工作方式,形成日常监督、季度评估、情况反馈、半年报告、年终考评的长效机制,为履行监督职责立起“标尺”;
《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紧盯“关键少数”,规范对党组织负责人的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民主生活会监督等六方面共17项措施;
《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桂林市把抓好党纪法规、市委市政府规范文件的贯彻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确保“两个建成”的具体行动,频频出招:
——在监察法、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发布后,该市市委常委会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下发学习和宣传培训方案,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远程教育内容,把贯彻情况作为巡察监督内容;
——市委审议通过关于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营商环境、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乡村振兴等文件后,该市纪委监委加强对文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督促推动各系统制定和完善453项制度。如该市针对近年来政法系统出现的问题,梳理政法系统近年来发生的10起典型腐败案件,撰写案例剖析报告,分析案发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并督促政法系统制定了关键岗位法官、干警轮岗等20余项制度,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李 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