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魏恒 董文锋)为进一步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强化示范引领、汇聚正向能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办法(试行)》,自治区党委、政府12月24日作出决定,对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表现特别突出的16个集体和95名个人予以通令嘉奖。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来,全区上下团结进取、努力拼搏,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涌现出一批勇于改革、敢于担当、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给予百色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原副科长、乐业县新化镇百坭村原第一书记黄文秀,全州县龙水镇全佳村党支部书记蒋吉富一等奖奖励;给予南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曾浩,北海市机关幼儿园、涠洲岛幼儿园园长范徽丽二等奖奖励;给予自治区商务厅等16个集体和丁伟等91人三等奖奖励。
受奖励的16个集体,包括2个区直单位、3个市级单位、11个县处级以下单位。受奖励的95名个人,包括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43人、科级干部及以下(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人。这些集体和个人都是各领域担当作为的突出代表,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有的全心全意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
有的守初心、担使命,全力决胜脱贫攻坚;有的优环境促投资、抓项目兴产业,加快推动产业集群和更高水平开放平台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的扎实推进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有的在改革创新、对外开放、扫黑除恶、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展现了各行各业的风采。
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魏恒 董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