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 强力推进
广西加快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杨 秋 谭卓雯
■开栏语
2018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13部委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进入实施阶段。
号角已吹响,征程又出发。广西乘势而上,全力推动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各方众志成城,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全面起势,金融开放门户将被打造成为广西光彩夺目的金字招牌。
即日起,本报开设“大力推进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建设”专栏,聚焦广西面向东盟金融门户建设的热点、亮点、成效等,全面展示广西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的新风貌新作为,敬请垂注。
共同推进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座谈会正在积极筹备,自治区政府拟与18家金融机构总部和1家高等院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已定稿,92项重点改革创新事项形成清单;各项配套支持政策计划近期出台……记者从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了解到,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目前,全区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设区市正齐心协力,聚焦重点,强力推进,扎实抓好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实效。
5月14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与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该行行长史军保表示,将在五象新区中国-东盟金融城打造面向东盟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丰富邮储银行中国-东盟货币中心的业务和产品功能,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内的企业提供贸易、服务贸易以及资本项目下的本外币结算、跨境投融资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据悉,广西编制了《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规划(2019-2023年)》,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的若干措施》,在南宁市五象新区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
中国-东盟金融城以高端服务业为龙头,是面向东盟的区域性总部企业聚集地、金融中心,由金融总部集聚区、金融信息服务区、金融营运服务区、科技金融产业区组成。金融城空间布局现已基本完成,总建筑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117栋高层单体建筑完成封顶88栋,为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提供有力实体支撑。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战勇介绍,中国-东盟金融城金融集聚效应初显。现阶段,中国-东盟金融城汇集了金融机构43家,中国人寿、中国太平、大地财险、平安集团等金融机构已经入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五象新区营运用房建设已封顶,预计2020年入驻;交通银行广西分行及面向全国和香港的后台业务中心、国富人寿、广西投资集团等确定落户五象新区;广西黄金公司计划入驻,建设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等。
建设中国-东盟金融城是广西建设金融开放门户的重点工程之一。
广西主要部门正聚焦金融开放门户的新定位和新要求,集中力量、资源,通过抓好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工程和重大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在重大政策方面,自治区政府制定了《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五年实施规划(2019-2023年)》,对实施路径进行了明晰,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落实《总体方案》的总施工图。下一步,还要制订和印发《广西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明确近三年的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人,把金融开放门户从战略层面落到操作层面,争取新政策试点。近期,政府将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的若干措施》《广西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指导意见》等配套政策,在财政、产业、土地、人才等方面形成一整套配套支持政策,形成有利于金融全产业链发展的政策体系。
在建设重大平台方面,重点打造“四个四”:争创保险综合创新示范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中国-东盟跨境金融创新示范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四大示范区”;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区域性货币交易清算中心、跨境投融资中心、跨境金融中介服务中心“四大中心”;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后台服务基地、财富管理服务基地、金融信息服务基地、金融交流培训基地“四大基地”;健全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黄金产业交易市场、区域股权投资市场、区域产权交易市场“四个市场”。
在建设重大工程方面,以“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为龙头,围绕金融科技和金融大数据,强化金融集聚。
在推出重大改革方面,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出一批创新突破大、落地见效快、示范效应强的重点改革创新事项。主要包括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产品服务创新、产业发展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等92项。今年的创新以推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境使用为重点,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如推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试点,推动银行通过“单一窗口”开展国际业务,开展依托人民币NRA账户的跨境金融创新,促成中越双方金融机构签订首个《反洗钱合作备忘录》,探索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转让业务试点,持续推进边境口岸贸易结算互联互通体系建设,完善中国-东盟保险合作机制等。
(杨 秋 谭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