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莫俊)如何全面提升新时代广西革命文物工作?如何确保文物安全?如何让文物活起来?这些都将有据可依。6月5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了《关于实施广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9—2022)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两个文件的有关情况和亮点。
《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实施保障6个篇章内容。据介绍,主要任务是中央文件确定任务的具体落实,突出了广西做法,如在“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任务中,强调了将“积极探索把革命文物类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实施广西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三年计划,加强引导扶持以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爱国主义题材、军事题材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创作,推出一批立得住、传得开、留得下的革命题材文学、影视剧、美术、歌曲等红色文化精品力作”等。重点工程有六项,分别为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资源普查工程、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利用工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精品工程、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
《若干措施》中,文物安全便是一块非常重要的内容。据介绍,为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广西结合实际,就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加强文物执法和文物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推动建设覆盖全区各级文博单位的“广西文物安全在线监管系统”;推动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重点实施文物建筑安防消防工程;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盗窃田野文物和古建筑构件、盗捞水下文物等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