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文明行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桂林召开。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顺意通报了《决定》的修订意义及其主要内容,桂林市文明办主任蒋蔚为宣传贯彻落实作简要介绍。
据介绍,《决定》共十四条,围绕政府及部门职责、公民行为规范、旅游服务规范、监督保障机制等,从七个维度构建文明建设体系。在强化政府责任方面,要求市、县(市、区)政府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推行 “责任区管理” 制度,确保文明建设责任层层落实;在规范公民行为方面,对公共场所秩序、绿色生活、文明出行等提出具体要求,如禁止赤胸裸背、驾驶和乘坐电动车佩戴头盔、践行“光盘行动”等;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方面,为打造国际诚信品牌,要求旅游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导游讲解需注重文化内涵,景区需完善便民设施;同时明确游客爱护公共设施和文物古迹、保护动植物、理性维权等责任,鼓励市民争当城市形象大使,积极宣传桂林文化。此外,《决定》还提出加快智慧旅游平台建设、优化基础设施、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等服务保障措施,并建立治理清单,通过媒体宣传与曝光,营造崇德向善氛围。
为确保《决定》有效落地,桂林市推出全方位贯彻落实举措。在学习层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将《决定》纳入年度普法清单,各单位组织多样学习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学懂弄通;宣传上,制定方案开展进机关、企业、学校等 “五进” 活动,制作公益广告,借助多渠道扩大法规知晓度;实施过程中,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划定责任区并公布责任人,建立 “多部门联动 + 社会共治” 监督体系,鼓励市民、游客投诉举报不文明行为,同时制定配套政策,健全奖惩机制,对履职不力单位通报批评,对表现突出者予以褒奖。
会上,桂林市相关负责人进一步阐释了《决定》出台的深层考量,并表示下一步全市将以推进城市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要求,以实际行动贯彻《决定》,稳步推动《决定》顺利实施落地见效,让“山水+文明”的城市品牌更加熠熠生辉,助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
(中国日报社广西记者站 石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