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二十七次主任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主持会议。
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授权,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月12日在南宁召开,会期五天半。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议程有: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本级2023年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等。
会议还研究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了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晓莉、张晓钦、王小东、黄伟京、赵乐秦、卢献匾、杨静华、刘有明,秘书长王革冰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