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3月1日讯(记者 宋瑶)3月1日,记者从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年共查办案件11549起,查办案件数量较上年增长111.00%。
2017年,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办案件11549起,查办案件数量较上年增长111.00%。广西新闻网记者 宋瑶 摄
健全责任体系 以党内法规形式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据了解,2017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广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在全国首个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负主责。随后,《广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文件印发,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责适用对象、追责原则、责任主体、问责行为、追责方式等,将党政同责上升为硬性约束和刚性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后,及时制定配套管理制度。
同时,我区还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等监管制度。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不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全年共查办案件11549起 有力防控风险隐患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添加、滥用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过期食品、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全年共查办案件11549起,查办案件数量较上年增长111.00%,查处取缔无证经营450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责令停产停业129家,吊销许可证9件,移送司法机关204件。
为防控风险隐患,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风险大排查,全年共检查学校食堂2.27万家次、校内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2.62万家次,约谈责任人1112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508份。开展网络订餐食品专项检查,下线处理未获证经营单位9031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GMP、GSP认证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检查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7.49万家次,责令整改2.77万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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