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跨省倾倒危害广西生态安全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8-03 15: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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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广西多地频发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跨省非法转移处置事件,涉嫌非法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大多来自广东省惠州、佛山、茂名、东莞、中山、英德等地。转移入境倾倒或处置的危险废物点多量大,造成的污染后果严重,处置难度大,给当地环境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源头防控、沿途堵截和实地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犯罪行为,坚决刹住这股歪风,切实维护广西生态安全。

非法倾倒得小利 政府处置“埋大单”

梧州:2016年9月3日晚,梧州市藤县环境保护局接到举报,有货船在该县浔江登州岛河段倾倒垃圾,倾倒点位于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距离县城取水口上游约8.5 公里。据现场作案人员供认,该船只装载的货物是生活垃圾,在广东东莞厦岗码头装船,装载量约为400吨,装船后在垃圾上面用黄泥土覆盖,并用塑料膜对船舱封盖,运至浔江登洲岛边上实施倾倒行为,倾倒量约100吨。9月4日中午,藤县县城水厂取水口监测点汞、总氮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县城水厂因此停止供水时长约15.5小时。藤县案件的3名犯罪嫌疑人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四年不等。

来宾:2016年12月17日~2017年3月13日间,来宾市武宣县、象州县、兴宾区相继发现8处疑似危险废物的倾倒、填埋、堆放点,经统计达6580余吨。倾倒现场草木枯萎、恶臭刺鼻,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在象州县石龙镇马列村倾倒点,有部分危险废物疑似流入地下溶洞。接案后,来宾市公安局与环境保护局启动联合办案机制,成立“3.14”跨省非法转移危险废物专案组,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该案件被列为公安部2017年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第一批督办案件。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扣押小汽车4辆、银行卡30余张,冻结资金300余万元。

钦州:2017年4月27日,钦州市灵山县查获42吨非法填埋的工业固体废物,该批固体废物来源为广东省珠海市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5月12日,钦州市天锰锰业公司在建硫酸储罐发生浓硫酸泄漏事件,钦州港区部分工厂停产和学校停课达两天,泄漏及处置造成大量土壤污染。据嫌疑人供述及现场查办,涉案浓硫酸为废酸,部分来源于珠海市中冠石化有限公司。7月13日至14日,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发生非法填埋固体废物事件,初步判断为生活垃圾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的固体废物。目前,公安部门已控制2名嫌疑人,并会同环保部门前往深圳龙华区进行调查。

贵港:5月25日,贵港市平南县环境保护局接到举报反映,在县水泥厂码头发现有两条船非法倾倒废渣,经了解是广东南方制碱有限公司采用氨碱法生产纯碱产生的白泥,约1000多吨。

贺州:6月9日,贺州市环保、公安部门在八步区信都镇祉洞林场查获正在倾倒工业废弃物行为,经核实,涉案危险废物为约56吨废硫酸油渣,来自广东省德庆县一家炼油厂。经排查,6月13日在信都镇联盟村又发现一处疑似同一性质的危险废物填埋点,部分已被泥土覆盖。该案已控制嫌疑人7名,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6月30日,贺州市灵峰镇政府接到群众举报,爱群村有人非法提炼重金属,现场发现焚烧的固体废物已经燃烧完毕,现场遗留200公斤污泥、部分废地毯和少量硝酸。经查,嫌疑人从广东番禺的首饰厂非法转移约2吨的污泥和废弃地毯至贺州市灵峰镇爱群村进行焚烧。目前,已委托环保部华南所对该案件的危废进行处置,华南所已制定处置方案。7月10日,贺州市富川县政府接到举报有大型装运生活垃圾货车在葛坡镇白牛村倾倒,经查,共拦截5辆大型货车,拦截生活垃圾约117吨,均来自深圳龙华新区,公安部门已经控制7名涉事司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截至目前,钦州市“5.12”天锰硫酸泄漏事件中期处置已基本结束。73.66吨固体废物已经确认转移回到珠海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厂区。贵州和广东源头企业已将储罐内的硫酸已全部转运回去;来宾市环境损害初评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县(区)人民政府已和华润水泥、武鸣红狮两家企业签订了处置意向书,象州危险废物己接近处置完毕,其他两个县区的处置工作正全力推进;贺州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开展紧急处置工作,信都镇祉洞村倾倒点上层废液已全部抽取完毕。联盟倾倒点的废渣与重污染土壤已全部收集完毕。贺州市环境监测站对现场周边五个水井和现场下游大志冲到汇入贺江500米间三个断面地表水进行持续检测,结果表明周边井水及地表水未受到影响。

暗藏黑色利益链,暴露源头监管缺失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蒙美福告诉记者,经排查,来宾市“3.14”案数家肇事企业,以及贺州信都镇“6.9”案嫌疑企业,均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土法炼油工艺,均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非法企业。钦州港区“5.12”案件的泄漏废酸,梧州藤县“9.3”垃圾跨境倾倒事件的垃圾来自广东东莞市,灵山县工业园区非法转移填埋的化工聚合物来自广东珠海市。“以上案件表明,地方政府对落后工艺的淘汰和对非法企业的监管力度不足,对危险废物的申报和转移监管不到位,部门协调配合不足,存在监管盲区。”

危险废物运输需具备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都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涉案危险品多达几千甚至上万吨,且多有强烈刺鼻气味,却能够多次多渠道畅通无阻地从广东转移至广西,表明运输过程中两省区相关管理部门监管严重缺失。”广西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黄颖说道。

防范外来污染迫在眉睫 三级联动迅速响应

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政府主席陈武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大源头防控和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西生态安全;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蓝天立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建立跨省区监管合作机制和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此类事件多发频发势头,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为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2017年5月22日,广西环保厅启动2017年“清废打假促达标”督查执法行动,从全区各市(县、区)环境监察、应急、固管等部门中抽调180多人,组成13个现场执法检查组,重点针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处置洋垃圾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备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全区共检查企业456家,(其中6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6家涉重金属等关闭停产企业),发现150家企业存在涉嫌环境违法问题188个,占督查企业数的33%,240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占督查企业数的53%。

与此同时,贺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专项行动的通知》。专项行动检查范围包括重点产危企业、经营单位及危险化学物流单位,对跨界区域、废弃厂房等易被倾倒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盘查危险货物运输及具备能力的运输车辆。严厉打击了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了对危险废物的监管,保障了贺州市环境安全。

由于涉及跨省非法转运,转移量大,涉及面广,广西环保厅决定向环境保护部汇报寻求支持。6月8日,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广西环保厅、广东环保厅在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召开了粤桂两省(区)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查办及后续处置工作协调会,提出了“堵源头建防线、分职责共处置、强能力重群防”等联合打击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和垃圾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遏制事件频发态势机制体制。

目前,钦州、贺州、来宾等市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后续处置工作,钦州市已完成残留废酸、废聚合物清运工作,贺州市正在办理跨省转移处置手续。截至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追逃3人,冻结资金400多万元。然而,据案发当地环保局工作人员称,从目前开展的联合调查情况看,跨省区的联合办案机制还不够健全、衔接配合程度不够,使得案件调查及涉案固体废物处置进展缓慢。(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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