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启用证人作证隐蔽系统 证人和被告"隔空对质"
江南区法院首次启用证人作证隐蔽系统
证人和被告人当庭“隔空对质”
证人在法庭旁的作证室内
核心提示
在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审理阶段,不少证人因为害怕出庭作证会遭报复,常常导致愿意出庭应诉作证者寥寥无几。7月18日,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不仅有3名证人出庭作证,连伤情鉴定人也同时出庭。原来,该院在广西首次启用证人作证隐蔽保护系统,通过视频屏蔽证人和鉴定人的面部特征及改变声线等方式,实现了证人在法庭上与被告方“隔空对质”,各种是非曲直终于能当场辩个明白。
伤害案中的作证难题
江南区法院当天审理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2016年11月15日凌晨1时许,90后男子蒙某在江南区吴圩镇某美食城附近,与何某因琐事发生冲突,继而互相捶打,蒙某的好朋友陆某见状,也持一铁制垃圾铲上前殴打何某,导致何某面部损伤致右颧弓骨折,后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在这起看似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中,3名目击证人对于是蒙某还是陆某持垃圾铲将何某打伤的细节描述存在出入,且与何某自己的陈述也不一致;两名被告人对何某的伤情结论也存有疑问。
如何才能将真实的案情还原,让被告人信服鉴定结论?主审该案的法官通知3名证人出庭作证,并根据3名证人提出的申请,同意证人在专门的证人作证室,通过模糊面部特征,并进行变音处理的隐蔽方式进行作证,消除了证人直面被告人的后顾之忧。由于证人作证室与法庭实现了联网,证人作证的过程与庭审现场可以同步视频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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