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7月12日电 (沈泉池、实习生莫馥宁)今年7月1日起,广西与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起实现“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无需再两地奔波。与此同时,广西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也已经调整。
以前办理公积金迁移需在转出地和转入地两头跑,如今申请人在转入地办理即可。以前办理需提供各种材料,包括调令、用工合同、身份证件、提取表等,现在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或者授权所在单位集体办理。该平台的正式运行,给职工异地办理公积金迁移带来了极大便利。
据了解,广西从2016年11月开始,在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开展接续平台的系统培训、督促检查、跟踪进度、测试上线、分批接入等工作。2017年6月底全区15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
平台上线后,按《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凡职工劳动关系异地间迁移,职工在转入地的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就可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或者授权其所在单位集体办理。
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受理,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信息传递至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整个过程必须在6个工作日内办结。
今年4月底,南宁、防城港等市已率先试运行异地接续平台,据区直中心统计,2016年7月至今一年时间,有2800多人次通过该中心办理异地接续业务。
与此同时,广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也已经调整,2017年度调整的期限是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区直、中直驻邕单位职工个人最高缴存2890元,南宁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最高缴存2057元,最低个人只用缴存70元。
2017年度,个人缴存额度仍旧按照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各为12%来计算。按照最高上限17140元来计算,每个月个人缴存额度是2057元。区直中心的缴存基数不同,按照24081元基数来推算,因此,最高额度方面也有差异。
在最低缴存额度方面,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按照目前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70元,区直中心缴存下限与南宁中心相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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