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警总队发文确认
超标电驴号牌可延期使用
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车牌(资料图片)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卢荻
“南宁超标电驴的临时号牌即将到期了,以后会不会被禁止上路?”近日,记者接到南宁不少市民反映,4年前的上牌中,南宁有100多万辆超标电驴上了临时号牌,并将于近日到期。届时,这些电驴将如何处理成为市民们关心的话题。让人松一口气的是,7月11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由于新的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尚未出台,目前已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牌证予以延期使用,暂时不规定延期期限。
期限到了
电驴临时号牌即将到期
记者了解到,根据2013年8月10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予发放正式号牌和行驶证,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予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而对取得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的电动车的使用年限问题,则是由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具体来规定。2013年8月8日,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规定取得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的电动车,使用年限为4年。
当时,区分超标和达标的标准是,根据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有脚踏功能、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W,属于达标车。因此,当时凡是没达到该标准的电动车,全部视为超标电动车,对于这部分车辆给予发放的是临时号牌和行驶证。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为4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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