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发出首张悬赏执行公告 举报“老赖”最高赏金62.7万元

作者:卢羡婷 来源:新华社
2017-07-07 16: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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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宁7月7日电(记者卢羡婷)近日,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刘松模、陈谋、刘益成、叶耀梅四人发出悬赏执行公告,对能提供以上4人相关财产信息线索的人员进行奖励。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以来,柳州法院首次发出的悬赏执行公告。

公告标明,凡是向柳州市城中区法院举报上述4名“老赖”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包括法院已掌握的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即奖金高达62.7万元。

据了解,此执行悬赏公告源于被执行人刘松模、陈谋、刘益成、叶耀梅、广西松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刘先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城中区法院于2016年9月20日作出判决,刘松模、陈谋、刘益成、叶耀梅偿还刘先生借款1216万元及利息。但这4人及担保人一直未能履行判决。

今年1月,刘先生向城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城中法院立即对刘松模、陈谋、刘益成、叶耀梅4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并将此4人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令和限制出境等措施。由于被执行人负债累累,可供执行财产远不足以清偿债务,并且债权人认为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嫌疑,因此向法院申请发出悬赏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于今年5月1日施行,对执行中悬赏调查财产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依照规定,“执行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者比例奖励举报人。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城中法院在执行中大胆运用新规定,强化对“老赖”的震慑和限制,形成全社会抓“老赖”的执行局面。悬赏公告发布后,引起强烈反响,大量群众来电询问悬赏情况、提供线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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