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传漓江拍抗战片招群众演员? 已证实消息为谣言
招演员的消息在不少本地人的朋友圈内传播 (网络截图)
“演一天死尸赚300块,担旗冲锋可得380元……”近段时间来,很多桂林市民的朋友圈和微信群里出现了一则招群众演员的信息,吸引了不少不明真相的桂林市民跃跃欲试。不过,记者多方走访,证实消息为谣言。
“6月11日—13日在漓江边拍抗日战争片,招群众演员,死尸300块一日……报名地址:××广场A栋1505室。”从本月初开始,这样的信息不断出现在桂林人的朋友圈和微信群内,引发了不少人的关注。由于信息内容把招演员的事说得有板有眼,报酬还很优厚,不少市民信以为真。
除此以外,还有人配发了一个在湖边拍摄的小视频,现场火光四射。从视频中人们的穿着来看,应该是在拍摄抗日战争片,旁边还有不少围观群众。小视频的出现似乎坐实了这个招聘消息。
记者了解到,演员招聘信息不仅出现在桂林市民的朋友圈,还在包括荔浦县在内的各县网友的朋友圈内传播,只不过拍摄地改成了荔浦县的大江水库,报名地点也改成了荔浦体育场内。
为验证消息真伪,记者专门来到××广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息很容易就能看出来是假的,因为该商场主体建筑只有一栋,没有分什么A栋B栋,也不存在什么1505室,更没有设置招演员的报名地址。
随后,记者联系了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工作人员回应,并没有听说漓江边要拍抗日战争片。之后,记者搜索了消息里的“死尸300块一日”“担旗冲锋380元一日”等关键信息,马上弹出来一大堆此类信息。南宁、北海等地都出现过此类信息,不同的只是拍摄地和报名地,其他信息几乎一模一样。
记者还了解到,荔浦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曾于6日发出辟谣信息称:没有组织在大江水库拍摄抗日战争片活动,未接收到关于拍摄抗日战争片的任何通知,且未设报名地点也未招聘群众演员。
随后,桂林网警发出辟谣信息,称此消息为谣言。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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