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
人民网南宁6月7日电 (彭远贺)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降成本举措,切实优化企业投资和发展环境,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桂政发﹝2017﹞23号)正式印发实施。
6月7日上午,广西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自治区工信委潘峰巡视员通报了广西降低企业成本的有关情况。自治区工信委巡视员潘峰、财政厅副厅长王代玉、国土厅总工程师钟德超等出席发布会并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2016年以来,国家及全国各省、区、市陆续出台一系列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广西也较早于全国各省出台了“降成本41条”政策,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300亿元左右。但是,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投资回报率下降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增长的压力依然较大,企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意愿下降,工业发展后劲不足。
实体经济是立国之本,是稳定经济增长的基础和根源。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是推进供给侧改革和稳定经济增长的重大举措。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强调“要树立放水养鱼意识,在降低垄断性行业价格和收费方面下更大功夫,尽一切努力把企业负担降下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降成本要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降成本举措,切实优化企业投资和发展环境,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广西结合去年降成本41条政策,出台新的28条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共28条,分为5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降低投资税费,包括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负担;落实国家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降低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
第二部分为降低融资成本,包括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灵活运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企业融资交易达成;设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贷款;降低金融中介服务收费;加快推进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基金业;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融通机制;严格落实国家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政策。
第三部分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包括深化项目审批改革;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强化工业园区管理和服务项目建设的职能;对扩大工业有效投资进行奖励;集中补办工业企业土地证、房产证。
第四部分为降低用地成本,包括允许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调低土地出让底价;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优先保障工业用地指标。
第五部分为降低用电用气用水成本,包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降低企业用水成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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