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创新依法行政 稳步走向法治政府建设

作者:阮旭日 彭远贺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2017-06-02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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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创新依法行政 稳步走向法治政府建设

首批市政府法律顾问与参会领导合影

“我们握手言和!”2017年4月6日, 柳州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张某与柳州某公司及某投资公司负责人相泯一笑,伸出双手。至此,广西柳州仲裁庭审理的这起股权抵押担保合同纠纷,历时8个月,经历了仲裁申请、仲裁反请求、变更仲裁请求,最终在仲裁庭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这只是柳州仲裁委员会高效化解纠纷的众多案例中的一个,但也正因为这一个个鲜活的成功案例,柳州市法治建设得以稳步推进。

近三年来,柳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实施党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部署的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思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2015年、2016年在全广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中,柳州市连续两年名列第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突出。

关键词:创新思路

法律顾问工作全市覆盖100%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决策的重要举措,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必须创新制度规章予以规范。”柳州市法制办主任陈家达表示,为了推进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柳州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要求,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开创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新格局。

创新管理,制度先行。2015年5月20日,柳州市根据上级指导精神,出台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柳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补贴标准(试行)》,又于次年11月陆续出台《柳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和《柳州市政府法律顾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但好的制度并不等于好的成效。柳州市在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头一年,就已在市、县两级全面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也已基本完成,但是还存在顾问履职模式单一、乡镇法律资源贫乏,工作经费紧张等问题。

柳州市继续把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抓实抓牢,至2016年底,全市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完成了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确定法律顾问人数共388人,聘请法律顾问人数共150人。

与此同时,柳州市建立了法律顾问定期值班制度,探索律顾问工作机制,通过发挥律顾问在政府各项工作中的智库作用,凸显法律顾问成为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硬件”搭建起来了,“软件”也要跟上。柳州市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搭建互动平台、参与精准扶贫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和强化法律顾问的履职能力。截止2016年底,柳州市通过指派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值班、协调会、审查合同、协议等途径和方式履职105次。

2016年9月2日,陈家达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实务”专题讲座培训班授课,全市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和有意向担任顾问的律师96人参加培训,培训班内座无虚席。“针对性很强,务实管用,收获很大!”多位参训律师均表示,此次培训的内容十分丰富,将大大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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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达在柳州市“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实务”专题讲座上授课

关键词:阳光政府

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陈家达表示,建设法治政府,客观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法规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柳州市积极部署推进全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

针对各执法单位对应当公示内容认识参差不齐的问题,柳州市法制办根据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的柳州市规划局行政执法内容,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范本向各执法单位印发,有效统一了各执法单位执法公示内容格式,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更加规范化、直观化、便民化。

“我们前后花费3个多月的时间,对各部门提供的行政执法依据严格审核把关。”陈家达谈起开展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工作时说,柳州法制办积极与各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在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初稿拟定后,不仅向市直各部门征求意见,还在《柳州日报》上进行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让社会公众在源头上就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地落实公示制度文件精神。

为确保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执行到位,柳州市还对公示原则、公示内容、公示时间及公示方式进行了明确,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截至2016年10月底,柳州市市属政府执法部门及十个县区人民政府均已按照要求完成行政执法公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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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家达(左)与贫困户亲切交流

关键词:复议为民

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

2015年8月,柳州市某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不服市工商局行政处罚案,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结案方式与以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不同,以往调解成功的均是以当事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而下达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结案,而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柳州市首次使用行政复议调解书审结的复议案件,是柳州市法制办多年来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思路、创新行政复议调解方式的缩影。

“这为柳州化解行政争议拓展了灵活、有效的新路径。”陈家达说。

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以来,柳州市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复议为民为原则,以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为抓手,组建行政复议巡回庭,深入基层开展复议工作。

柳州市巡回庭以三大纠纷类复议案件为重点,以北部偏远山区为主阵地。巡回庭将案件审理放在田间地头,处于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便于群众直接参与到行政复议审理中来,便于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便于以案说法,有效地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基层群众和上级部门的充肯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巡回庭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始终,通过走进村屯,走进农家,与当事人亲密交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行政复议工作,从而获得更多群众的支持,为行政复议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统计,近三年来,柳州市通过巡回庭审理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7件,调解成功11件,案件涉及90多个村屯,20000多名群众,案件标的包括土地、林地、林木,面积达1000多亩,经济价值上千万元。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柳州市市长吴炜表示,柳州市的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观念,全面履行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2017年,柳州市还将探索开展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等创新性工作,紧抓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厚植发展优势,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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