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困难职工家庭可申请救助 子女高考可申请慰问

作者:黄显巧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2017-05-11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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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类困难职工家庭可申请救助 子女高考可申请慰问

四类困难职工家庭可申请救助

即将参加高考的困难职工子女还可申请考前慰问

记者从柳州市总工会了解到,针对特困家庭的日常救助和针对困难职工高考子女的考前慰问,已于5月9日同时启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可向基层工会组织提出申请。

特困家庭救助的申报时间为5月9日至26日。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困难职工,特别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癌症、尿毒症、血液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申请期限为一年的日常救助,救助标准为每户每月300元,全年共计3600元。

救助对象,必须是以下四类人员:

1. 低保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低保户必须要有民政部门发放并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2. 应保未保户,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3. 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但由于患病(医疗发票现金支付要达到家庭年收入的20%以上)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 意外致困户,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医疗发票现金支付金额要达到家庭年收入的40%以上)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以上四类困难职工家庭,可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基层工会审核上报,柳州市总工会入户核实后,确定救助人员及数量。

高考即将来临,柳州市总工会已经启动2017年困难职工高考子女考前慰问活动。今年,柳州市总工会本级将加大对即将参加高考的困难职工子女考前慰问力度,慰问金由原来的500元提升到1000元,各县、区总工会也会根据财政情况自行开展慰问活动。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须向所属工会组织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9日。

高考前慰问,是柳州市总工会“金秋助学”系列助学措施的第一项活动。从2011年至2016年,高考前共计慰问了2000多名困难学子,发放慰问金总额近100万元。高考过后,柳州市总工会还将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大学生给予“金秋助学”帮扶,提供2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助学金,为困难学子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记者黄显巧 通讯员张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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