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多举措让百姓得实惠 今年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力争达到60%以上
医生为签约居民做检查。 记者宋延康 摄
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县乡居民实现远程会诊、所有贫困人口都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2017年南宁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昨日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卫生计生领域将有诸多亮点举措让百姓得实惠。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稳妥推进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涉及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编制人事、分配制度、监管体制等诸多方面体制机制的调整,是深化医改中最难啃的“硬骨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今年是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之年,自治区直属医疗机构与南宁市本级医院同步启动改革。《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于3月28日印发实施。5月1日凌晨,全市辖区的32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启动改革,同步实行“一取消两同步”(即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落实财政补偿政策)。会议透露,从改革启动实施近两周时间来看,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上实现了平稳过渡,各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参与,实现了改革无缝对接,群众反映总体良好。
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力争达到60%以上
去年我市出台了《南宁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年全市常住人口签约率28%,重点人群签约率47.15%,组建全市综合医疗联合体2个、专科医联体3个,成员单位132家,进一步整合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基础更加坚实。
根据今年全国医改会议精神,今年重点人群(包括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的家庭医生签约率力争达到60%以上,常住人口签约率达到30%以上。我市将继续推进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在落实基层首诊制的同时,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病、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促进上下联动接连性医疗服务,依托县乡一体化管理和区域医疗联合体构建覆盖城乡的分级诊疗体系,加强上下联动预约诊疗服务。同时,积极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通过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自治区级、市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逐级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
构建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络
信息化是推动医疗服务的重要手段和关键载体,今年市政府把“智慧健康”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
我市将以保障人民健康为起点,促进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有效整合,大力推进政府健康医疗信息系统和公众健康医疗数据互联融合、开放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以“智慧健康医疗工程”为载体,加快构建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整合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完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和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系统标准化应用,形成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络。
通过“互联网+健康医疗”信息平台,市民可以实现在县乡就能得到城市大型医院的专家的远程病理诊断,医生也可以得到业务指导,构建以居民全程健康管理为核心的区域协同医疗信息共享平台。
2017年我市力争50%以上的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基本达到四级及以上标准,更多的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各医疗机构利用网络、微信、APP等信息化方式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检查检验结果打印、信息推送等服务,逐步实现患者“便捷、安全、有效、明白”就医的目标。
今年我市还将完成全市200万人口健康信息和电子病历数据录入,推进13家市直属医院病历资料和检验检查结果等信息互通互认,以社会保障卡为介质搭建公众智慧服务平台,建设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和分级诊疗平台试运行等工程,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让人民群众直接受益。
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服务范围
全力实施脱贫攻坚是当前最大的民生。我市今年将大力推进健康扶贫,把所有的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远程医疗要覆盖所有贫困地区的县医院;利用好基本医保新增的收入,在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方面,面向困难群众重点倾斜;对贫困家庭重病患者要采取定点救治、限额付费、先诊疗后结算等方式,完善兜底保障机制。
同时,积极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即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开展国家确定的9种大病救治工作和“光明行动”医疗扶贫工程,大力推进海王集团对我市精准扶贫工作捐赠药品项目;实施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实现农村贫困患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实施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需长期治疗的贫困患病家庭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兜底保障。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医院工作,组织开展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原文编辑:卢彬 作者: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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