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启动

来源:广西日报
2017-05-03 09: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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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府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启动

5月1日零时起,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式启动。全市32家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降低核磁共振、CT等大型检查费用,同时提高医务人员诊疗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当日零时49分,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埌东医院迎来医改后的第一位门诊患者,患者诊疗后药费共计72.4元,与之前相比节省了10.86元。在广西民族医院,市民朱女士为患高血压的母亲取药,药费为372.9元,与半个月前相比节省56.14元,1年下来可节省将近1350元。由于取消了药品加成,就诊患者支出药费减少,得到了实惠。据了解,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等13家区属公立医院也在改革范围之内。记者走访发现,不少患者前往医院就诊感受最深的是“一免两降一升”:即挂号费取消了,药品费用和大型检查费用下降了,如核磁共振降价10%,CT、彩超降价5%;同时,医务人员诊疗、护理等费用提高了,如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和专家从改革前的1元、2元、3元、8元分别对应提高到3元、6元、12元、30元,Ⅰ级、Ⅱ级和Ⅲ护理,从5元、4元和2元分别提高到了20元、16元和10元等。

据介绍,此次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执行国家“一取消两同步”的医改政策,即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落实财政补偿政策。同时,充分借鉴了区内外各城市的经验教训,调整涉及诊查、护理、检查、检验、手术、麻醉以及中医和民族医等项目共计1698项,降低的项目全部为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类项目,提高的绝大部分为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护理费、手术费以及中医和民族医等项目,旨在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的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参考借鉴其他省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改革的经验,南宁市此次调价对慢性肾功能衰竭长期依赖和使用的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连续血液净化,以及绝大部分使用仪器进行治疗、监护的医疗服务项目未作调整。(记者:梁莹 原文编辑:罗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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