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月1日起我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同城32家公立医院纳入综合改革,将带来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面扩大等一系列利好
4月26日,南宁市政府在南宁新闻发布厅举行南宁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5月1日开始,同城共32家公立医院纳入本次综合改革,由此带来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面扩大等一系列利好消息。
为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2009年开始,南宁市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实施了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南宁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可以概括为“建立一个新机制、构建一个新格局,让民众有更多获得感”。建立一个新机制,就是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通过综合改革使民众得实惠、医保资金可持续、医院发展有后劲。构建一个新格局,就是要改变目前公立医院资源分布不均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自为战的局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让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着力做好七项重点任务:一是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二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并加强各类医保制度衔接,逐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四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五是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同时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扩大服务资源,满足多层次需求。六是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增强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信任度。同步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支付政策,畅通转诊渠道,调控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七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智慧健康医疗工程”,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南宁市将通过五大保障措施确保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落地: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南宁市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之一来部署、来推进,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对政府及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使改革成效成为评价政府绩效和干部业绩的一个“风向标”。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南宁市将建立自治区、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联动机制,确保南宁市辖区内所有的公立医院都纳入改革范围整体推进,并与之前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三是明确进度安排。南宁市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握好改革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四是加强督导评估。市医改办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定期通报和奖惩机制并根据考评结果实施奖惩。五是及时总结宣传。
随着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启动实施,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的改革初衷,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党和政府树形象”多方共赢的改革目标。(记者李静 原文编辑/莫丹卉)
原标题:5月起市民到南宁公立医院看病有大变化 药费更便宜 医保支付面更大
医保支付面将更广,百姓更受益。记者潘浩 摄
4月26日上午,南宁市举行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从2017年5月1日起,南宁市将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南宁人看病的体验将从此发生巨变!
具体有哪些变化呢?记者将为您一一解读。
看点1 药费、检查费下降,挂号费取消
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根据医改方案,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政府补助三个渠道转变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根据自治区医改文件要求,公立医院由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合理收入,85%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15%由政府财政补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疗收入中技术劳务部分比重,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益,节约运行成本,通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等方式,降低公立医院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药品加成,是计划经济时期,为弥补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而出台的“加价”政策,俗称“以药补医”机制。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药品加成政策负面影响日益突出,增加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改革后,南宁市将取消药品加成,简单来说就是在医院买药,费用下降了,群众感觉药便宜了,看病贵的问题将得到缓解。
降下来的不止是药价,部分医疗检查费用也将下降。按照本次医改方案,医院要在经过科学测算后,适当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市卫计委体改科副科长姚明健介绍,改革后,如核磁共振下降10%, CT、DR、彩色B超等检查以及部分检验费下降5%。
不过,药费和检查费降下来了,相对应的,为了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会提高,即诊查、手术、麻醉、康复、护理、中医和民族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将会上调。
这意味着,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的项目费用将相应提高,如门诊诊查费将根据不同等级的医生拉开差距上浮。姚明健举例说,原来挂号费和诊疗费是在一起收取的,挂号费统一为0.5元,按医师级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家),门诊诊查费分为四个等级,加起来费用是1.5元、2.5元、3.5元、8.5元,调整后,挂号费取消,门诊诊查费调整为3元、6元、12元、30元。
对此,市物价局副调研员赵仪军介绍说,这次改革共调整了1698项医疗服务价格,其中:取消1项(挂号费),降低102项(检查检验类项目),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1595项(诊查、护理、麻醉、手术及中医类项目。总体上达到了自治区医改文件要求的,因取消药品加成后补偿公立医院减少收入的85%的改革目标。
药费、检查费将下降,部分医疗服务费将提高,以后市民在付款前应多了解价格。
看点2 医保支付面更广
今年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既然改革会提高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费用,那么患者的负担会不会因此而加重呢?答案是:不会!
记者了解到,改革后,各级医保会按照原来的政策规定予以报销。南宁市将建立并不断完善以付费总额控制、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医疗机构应控制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2017年其费用占比不得高于5%。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同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
市社保局副局长陈玲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对此次调整的1698项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全部维护到基本医疗保险的信息系统,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同时,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在总额控制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项目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最大限度地减轻老百姓看病就医负担。
南宁市将在今年选择1—2家公立医院试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的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据悉,DRGs付费方式有助于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院为获得利润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有利于费用控制。
另一方面,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覆盖面,2017年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这些惠民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减轻老百姓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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