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区域合作协调会在南宁举行

作者:庞革平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2017-04-25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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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宁4月25日电 (记者 庞革平)4月25日,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区域合作协调会在南宁举行。会议主题是推进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和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建设,提升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区域交流合作水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郭兴旺、菲律宾司法部国家检察署副总检察长赛文利诺·加纳在开幕式上致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绍华主持开幕式。

崔智友首先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远道而来出席本次会议的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代表、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本次会议是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亲自致信东盟各国总检察长提议,是各参会国总检察长一致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有效推进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和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建设,推动中国和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区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是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建立13周年,举办此次会议,是中国和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在新的起点上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务实区域合作,共同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努力构建更为紧密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

崔智友说,广西作为中国唯一与东盟陆海相邻的省区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窗口,在深化中国—东盟司法交流合作方面具有独特的区位和人文优势。2015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成功承办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后,认真贯彻落实《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联合声明》精神,在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提出了在广西南宁建设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和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并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涉东盟司法事务办公室,得到了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政府主席陈武等领导的肯定和支持。2016年11月,曹建明检察长出席第十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时,建议在广西南宁建设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和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这一建议得到与会的东盟各国总检察长的积极响应。今年1月,会议官方网站和交流培训基地在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的具体指导下顺利建成,曹建明检察长亲自出席网站上线仪式并为基地运营揭牌。这都充分体现了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广西检察工作的关心、信任和支持。为积极推进网站和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司法交流与合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设立了涉东盟司法事务办公室,专门负责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开展交流研讨、培训合作及涉及广西的司法协助等事宜。

崔智友说,有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有各有关方面的积极参与,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一定能建设成为中国和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信息共享的重要平台,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一定能建设成为区域检察官交流研修和业务提升的重要基地。广西检察机关将以承办本次会议为契机,在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一道,共同落实好会议成果,在新的起点上深入开展区域检察交流与合作,为深化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加快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助推“一带一路”建设贡献力量。

郭兴旺说,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自2004年成立以来,已逐步发展成为本地区乃至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检察交流与合作平台。在此框架下,中国与各东盟成员国的检察机关共同认真落实历届会议总检察长签署的《联合声明》,在人员交流互访、业务培训研讨、业务信息交换、刑事司法协助、边境地区合作等诸多领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务实合作,形成了有效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区际合力,为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和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的建成是中国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建设和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司法交流与合作具有积极意义。他希望借助本次会议与检察同仁们一道,认真落实中国和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的重要共识,积极打造各成员国检察官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共同提高的有效平台。

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周洪波、正义网总裁覃匡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陈洁英以及来自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9国检察机关代表等各国检察同仁围绕加强网站和交流培训基地建设以及深化相互交流合作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发言,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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