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查处的10个发票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一、广西翼皇达投资有限公司南丹分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
经河池市国税稽查部门立案检查,已查明广西翼皇达投资有限公司南丹分公司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丹县境内购进矿产品没有取得发票,为了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给付手续费的方式,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广州灿腾贸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国璟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7份,金额2568万元,税额436万元,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了税款,造成少缴增值税款428万元。税务机关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补缴增值税428万元、加收滞纳金52万元、罚款428万元,合计908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理、处罚的决定,并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二、柳州市联运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
经柳州市国税稽查部门立案检查,已查明柳州市联运贸易有限公司在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间通过个人购进钢材,在没有从销售方取得发票的情况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桂胜利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票面金额8%的手续费,从广西独鑫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8份,金额合计568万元,税额合计96万元,认证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55份,金额合计539万元,已抵扣增值税91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91万元。税务机关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补缴增值税91万元、企业所得税0.58万元、加收滞纳金10万元和罚款46万元,合计147.58万元税务行政处理、处罚的决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三、象州县华夏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经来宾市国税稽查部门与来宾市公安部门联合立案检查,已查明象州县华夏药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至2013年6月22日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浙江大正医药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4份,金额共728万元,税额共123万元。象州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可涛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万元。
四、广西南宁博洲益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
经南宁市国税稽查部门立案检查,已查明广西南宁博洲益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无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以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2%、3%或5%不等收取开票手续费用为目的,为贵港市顺林贸易有限公司、贵港市泰安贸易有限公司和广西震辉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96份,金额合计882万元,税额合计150万元,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税。税务机关依法作出罚款40万元处理,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五、广西闽荣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经防城港市国税稽查部门立案检查,已查明广西闽荣贸易有限公司在2014年间,该公司股东李俊熙为谋取个人利益,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指使公司财务人员唐燕平向云南河口易山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2份,金额2409万元,税额409万元,并按票面金额的12%的比例收取开票费264万元。同时为冲抵其虚开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在没有实际购进货物的情况下,从大连保华中通商贸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金额2814万元,进项税额478万元,按票面金额支付以10%的开票费,并将全部进项税额申报抵扣了税款。
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已判处李俊熙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没收退出的赃款25万元上缴国库,未退出的犯罪所得款239万元继续追缴。
六、南宁徐明辉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经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依法对南宁徐明辉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在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自治区国税、南宁市国税稽查部门联合共同努力侦办下,已查证犯罪嫌疑人徐明辉等人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期间,以“彭昌麟”的假身份证开办公司,并通过互联网购买他人的身份证,找中介机构代办注册了南宁市苏庆商贸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犯罪嫌疑人徐明辉伙同谭淼鸿、梁友强等人分工合作,团伙作案,虚构经营业务,以收取开票手续费为目的,让他人为上述13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417份,价税合计9.21亿元,作为进项票申报抵扣进项税;同期上述13家公司,为他人即下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736份,价税合计10.89亿元。上述13家公司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153份,价税合计20.1亿元。该案已依法逮捕了徐明辉、谭淼鸿、梁友强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七、贺州市荣盛家电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偷税案
经贺州市国税稽查部门立案检查,已查明贺州市荣盛家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货物不按规定开具发票,采取以填制家电《保修单》代替发票提供给消费者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1036万元,造成少缴纳增值税89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79万元。税务机关依法作出追缴增值税89万元、企业所得税79万元、加收滞纳金68万元、罚款44.5万元,共计280.5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八、柳州协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偷税案
柳州协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场地及厂房收取租金未按规定向承租方开具合法票据,涉税金额714.49万元。自治区地税柳州稽查部门依法对其追缴税款78.4万元及滞纳金,并处罚款34万元。
九、桂林临桂大酒店非法代开发票案
桂林临桂大酒店为其他经营单位非法代开发票,涉案发票金额19.26万元。自治区地税桂林稽查部门依法对其追缴税款16.38万元及滞纳金,并处罚款18.69万元。
十、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具假发票案
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在明知取得的3份发票是假发票的情况下,非法取得并开具给委托建设单位,涉案发票金额284.29万元。自治区地税钦州稽查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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