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拉开医生收入差距 向儿科传染科精神科倾斜

作者:佘鸿雁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2017-04-20 1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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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

到2017年,全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广西实际的权责明晰、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监督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健全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坚持公立医院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间的利益链。

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医保控费等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并与医疗控费、薪酬制度、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措施相衔接。适度放开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医疗机构根据市场自主制定。

合理核定各级公立医院人员规模,打破医务人员编制、身份、单位、部门和所有制限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长期激励,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其中可重点向儿科、传染科、精神科等风险高且工作强度大的特殊岗位倾斜。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3 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看病难,是因为医疗资源有限。规划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规范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医疗机构,推动社会力量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进一步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量。

对社会力量办营利性医院在重点专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地位评定等给予公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向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支持建设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血液净化等机构。

规范公立医院改制,原则上政府举办的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等不进行改制;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所属医院分离移交和改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

4 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

《规划》将稳步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统一的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逐步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保合并实施。

进一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之间的差距。完善基本医保制度间转移接续制度,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政策。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逐步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逐步探索实现医保自治区级统筹。

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将现有提供免费治疗药品的政策,调整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相衔接的模式,减轻艾滋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患者的医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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